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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創世記】第一章 [複製鏈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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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1-13 10:44:58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壹、內容綱要

【神的創造】
    一、神起初的創造(1節)
    二、神審判的結果(2節上)
    三、神恢復的創造:
          1.神復造的憑藉:
              (1)神的靈(2節下)
              (2)神的話──「神說」(3,6,9,14,20,24,26節)
          2.第一日的復造──分別光暗(3~5節)
          3.第二日的復造──分別上下,造出穹蒼(6~8節)
          4.第三日的復造──分別水地,造出植物(9~13節)
          5.第四日的復造──派置天上的日、月、星等光體(14~19節)
          6.第五日的復造──造出水中和空中各樣動物(20~23節)
          7.第六日的復造──造出地上各樣動物和人(24~31節)

貳、逐節詳解

【創一1】「起初神創造天地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起初,神創造天地。」
    ﹝原文直譯﹞「起初神創造諸天和地。」
   ﹝原文字義﹞「起初」開始,起頭;「神」強有力者,大能者,起誓約束自己者;「創造」與21、27節的「造」原文同字,意思是使無變為有(羅四17;來十一3)的嶄新創造。
   ﹝文意註解﹞「起初」是在「太初」(約一1)之後,指時間的開始。
        「神」含有信實的大能者之意,原文是複數,暗示神是三位一體。   
        「天」原文是複數,包括天空、太空和第三層天(參林後十二2)。
        「地」就是地球,我們所居住的大地。
        本節是指神最初的創造,近代從地層中發掘出來的古生物化石,就是這一段史前時期的造物。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(一)神是在「起初」之前就已經存在的神,祂是在萬有之先,自有永有的神(出三14)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「起初神」──我們一切的事,應當讓神來發起;在凡事上也應當讓祂來居首位(西一18)。
          (三)神是萬有的創造者,全能的神(創十七1),使無變有的神。
          (四)神鋪張諸天、建立地基,乃為預備造人(亞十二1;賽四十五18);人是神造物的中心。

【創一2】「地是空虛混沌;淵面黑暗;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地還沒有定形、混混沌沌,黑暗在深淵上面;神的靈覆煦在水面上。」
    ﹝原文直譯﹞「而地變成空虛混沌;黑暗鋪蓋在淵面上…」
    ﹝原文字義﹞「是」發生了,變成了;「空虛」空寂,荒涼,曠廢,不值一文;「混沌」空虛,虛無,失效,無用;「淵」深水,無底坑;「靈」風,氣;「運行」翱翔,盤旋,徘徊,覆翼,輕撫,愛育。
    ﹝文意註解﹞第一、二節之間相隔了一段相當長遠的年代。第二節開頭在原文有「而」字的意思,它表明神原來所創造的大地並非「空虛混沌」,乃是後來變成的。
        根據聖經,當初神所創造的地,是經尺度量過,井然有序,美麗可悅的,並非荒涼(賽四十五18),所以天使一見就歡呼歌唱(伯卅八5~7);它變成如此荒涼的光景,乃是被神審判的結果。因為原初的天使長想高抬自己與神同等,就帶同一部分天使並地上的活物背叛了神,故受到神的審判,使地受牽連而變成空虛混沌,而牠們自己成了撒但、邪靈和污鬼(賽十四12~15;結廿八15~19;啟十二49)。
        「淵」此字說出神當初審判前一世界是用水淹滅,洪水漫沒大地使成深淵(彼後三6)。
        「黑暗」這詞說出神在審判時也曾封閉了天上的光體(伯九7)。
        本節後半是一個轉捩點──神在審判之後,經過一段時間,祂開始作復造的工作。而神的復造是藉祂的靈來作的──「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」──『運行』按原文含有慈愛和柔細之意(申卅二11)。
    ﹝靈意註解﹞本節的前半豫表我們在得救之前,就人自己的情形來說,是「空虛」、荒涼、醜陋不堪的;就人在神面前的功用來說,是「混沌」、曠廢、毫無用處的。因此,人伏在神審判的水──「淵面」──之下,身陷「黑暗」的權勢之中(弗六12;西一13),光景可憐。
        本節也說出我們的得救重生,是藉著水和聖靈(約三3~6)。受浸的水使我們歸入主的死,和祂同死、同埋葬(羅六4);聖靈使我們聯於基督,和祂一同活過來(羅六5;弗二5;西二13)。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(一)神是審判罪惡的神──地成了空虛混沌,是神審判的結果(出廿5~6)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神是使死亡變為生命的神──祂使空虛變為充滿生命與光明(羅四17)。
          (三)神是創始成終的神──祂所創造的,也由祂負責恢復(啟廿一6)。
          (四)神是公義又慈愛的神──祂審判之後又再造(約壹一9)。
          (五)神的靈也不斷運行在信徒心中,使我們能照著祂的旨意過聖潔的生活(弗三20;腓二13)。

【創一3】「神說,要有光,就有了光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說:『要有光』;就有了光。」
    ﹝文意註解﹞「神說」就是有了神的話,諸世界是藉著神的話造成的(來十一3)。
        「要有光,就有了光」這『光』不是新創造,而是原來就有的。這裏是重在與黑暗相對的光,神復造的工作是開始於光照的,祂用光照來恢復一切,現代科學也證明,光是生物所不可或缺的。
    ﹝靈意註解﹞「光」豫表基督是世界的光(約九5;八12;一4~9;十二46)。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在我們的心裏,我們才能蒙恩得救(林後四4,6)。
   ﹝話中之光﹞(一)神說有,就有;命立,就立(詩卅三9)。出於神的話,沒有一句不帶能力(路一37)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我們蒙重生,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話(彼前一23)。
          (三)神的話是人生命的光(約一1,4);神的話一解開,就發出亮光(詩一百十九130)。
          (四)光不只是一切生命之源,而且也是真理之源(林後四6),喜樂之源(傳十一7),並純潔之源(約壹一5~7)。
          (五)從前我們是那坐在黑暗和死蔭之地的人,但有光發現照著我們(太四16)。
          (六)惟有光先來照亮,把我們在黑暗中的本相顯露出來,然後我們才會脫離黑暗歸向神。
          (七)我們若要幫助那些在罪惡黑暗中的人,就得將神的話傳揚出去。
          (八)今日教會光景荒涼的主要原因,就是許多傳道人不傳講神的話,卻在那裏傳講一些神學理論、社會福利等類的話。
          (九)我們說的話必須用行為去實現;但神說的話本身就等於行動,所以神所說的,並不需要加上行動才能成就。神的話永遠可靠。
          (十)從本章開頭三節聖經中,就有了「神」、「神的靈」、「神說」(就是神的話,也就是神的道,參約一1~3),在此我們能隱約地看見三位一體的神。

【創一4】「神看光是好的,就把光暗分開了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看光很好,神就把光暗分開了。」
    ﹝靈意註解﹞神不只是住在光中的神(提前六16),並且祂就是光,在祂毫無黑暗(約壹一5),所以黑暗象徵罪惡(約三19),並一切和神相對的事物(路廿二53)。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(一)「神看光是好的」,祂歷世歷代的工作,就是要把一切都帶進祂的光中(啟廿一23~25;廿二5)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我們若常行在「光」中,就必常得神的喜悅。
          (三)神所欣賞的,乃是祂自己的工作,不是人的工作;所以只有讓神先作我們身上,然後從我們作出去的工,才能蒙神欣賞。
          (四)神不喜歡「混沌」,神喜歡「分開」;祂要把一切屬神的和屬魔鬼的分開,一切屬光明的與屬黑暗的分開。
          (五)凡又要光明,又要留在黑暗中的人,他的見證必然混沌。
          (六)人在黑暗中自然就混亂,故脫離混亂之道,在於從黑暗中分別出來。
          (七)神的光照總是作分開的工作;凡被神光照的,沒有不分開的。
          (八)「光暗分開」才能蒙神喜悅(賽五20;林後六14;弗五8~14)。
          (九)當主的真光一入人心,就會把光暗、好歹、是非、善惡分別清楚。

【創一5】「神稱光為晝,稱暗為夜;有晚上,有早晨,這是頭一日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稱光為『晝』,稱暗為『夜』。有晚上有早晨:是一日。」
    ﹝背景註解﹞猶太人是從日落起,至次日日落止算為一日。
    ﹝文意註解﹞這裏的「一日」,並非指一段時期,而是指廿四小時。
        先「有晚上」,後「有早晨」,是因為先有黑暗,後有光來照明。
        「稱」是給人或事物一個名字,表示擁有主權(創十七5,15;四十一45;王下廿三34;但一7)。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(一)神是有計劃、有秩序的神;信徒行事,也當學習神的榜樣,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(林前十四40)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我們得救的人都是光明之子,都是白晝之子(帖前五5),但若不在光中行事為人,仍有可能淪入屬靈的黑夜(約十二35;羅十三12~13;弗五8~12)。
          (三)感謝神,我們雖不免偶然被過犯所勝(加六1),而進入了靈性的黑夜(「晚上」),但若肯認罪悔改,仍能得蒙神赦免(約壹一9),而有光明的早晨。

【創一6】「神說,諸水之間要有空氣,將水分為上下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說:『眾水之間要有穹蒼,將水和水分開。』」
    ﹝原文字義﹞「空氣」穹蒼;原文是指一些被鎚成或壓成一片的東西,用來覆蓋一大片地方的。
   ﹝文意註解﹞在地球的上方有一層東西覆蓋著,就是科學家所謂的「大氣層」。大氣層中的雲層裏面所含水分,聖經稱為「天上的水」(詩一百四十八4);神乃是利用物理的原理,將水分為上下。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(一)就屬靈而言,水也有上下之分──世上的水,人喝了還要再渴;人若喝主所賜的水,就永遠不渴(約四13~14)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是神的話使我們裏面有上下之分──叫我們思念「上面」的事,而不思念「下面」的事(西三2~3)。
          (三)求神使我們能更多脫離那些「下面」的事,如:罪惡(羅六6~7)、自己(加二20)、肉體(加五24)、世界(加六14)、世俗(西二21)。

【創一7】「神就造出空氣,將空氣以下的水,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;事就這樣成了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造了穹蒼,將穹蒼以下的水和穹蒼以上的水分開:就這樣成了。」
    ﹝原文字義﹞「造」製造、造作、設立、安置、派定。
    ﹝文意註解﹞這裏的「造」字,與第一節的「創造」不同字。「創造」是從無造出有來;「造」是從已有的東西,造出另一種東西,或給予新的擺設(16、25、26、31節的「造」字在原文均同字)。
   ﹝話中之光﹞(一)「事就這樣成了」在神並沒有難成的事,因此我們可以凡事交託給祂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神怎樣「說」,事就怎樣成;所以要緊的是,我們有沒有神的「話」。
          (三)神所開頭的事工,在我們看來,有時雖有困難,但祂必要成全。

【創一8】「神稱空氣為天;有晚上,有早晨,是第二日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稱穹蒼為天:有晚上有早晨,是第二日。」
    ﹝文意註解﹞聖經中的「天」字有三個意思:1.天空(創七11);2.太空(結卅二7);3.第三層天(林後十二2)。本節指天空。
        注意惟有第二日,神未說「好」,大概是因為天空中有屬靈氣的惡魔居住的緣故(弗六12)。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信徒的職責,乃是把撒但從牠所霸佔的天空摔下去(啟十二12),好讓神的旨意通行無阻(但十12~13)。

【創一9】「神說,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處,使旱地露出來;事就這樣成了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說:『天下的水要積聚在一處,讓旱地露出來。』就這樣成了。」
    ﹝文意註解﹞地球上的海洋都相通;神使地露出水面,是為造作生物和人類作預備。
        「使旱地露出來」可知以前早有陸地,後因審判而被水淹沒。『旱地』即今日之陸地。
    ﹝靈意註解﹞在聖經裏,「地」象徵人的心田(路八15),「海」象徵死亡的權勢(啟廿13)。神不只分開海與地,並且也給海定了界限(箴八29),將死亡的權勢作一限制。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(一)人的心田必須先脫離死亡權勢的包圍,方能長出生命的東西來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你要保守你心,勝過保守一切,因為人一生的果效,是由心發出(箴四23)。

【創一10】「神稱旱地為地,稱水的聚處為海;神看著是好的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稱旱地為地,稱水之積聚為海:神看這很好。」
    ﹝原文字義﹞「海」水的眾數,大水。
   ﹝話中之光﹞(一)神的工作總是把東西分開;第一天的工作是把光暗分開,第二天的工作是把上下分開,第三天的工作是把海地分開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凡是神所分別的事物,神就給予適當的名稱;我們若真是主所分別出來歸與祂的人,祂也必然按著名叫我們(約十3)。

【創一11】「神說,地要發生青草,和結種子的菜蔬,並結果子的樹木,各從其類;果子都包著核;事就這樣成了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說:『地要發生青草、和結種子的菜蔬、跟結果子的樹在地上,各從其類,果子裡有種子:』就這樣成了。」
   ﹝原文字義﹞「發生」帶出,走出,萌芽;「結」栽,撒,孕育。
   ﹝文意註解﹞「各從其類」這四個字在本章內共提了十次,表明各種生物並非進化而成,乃是神按次序依種類而造的。
   ﹝靈意註解﹞「地」字原文的字根是『破碎』。我們的心田因著被聖靈耕犁作工的結果,剛硬的土就被翻鬆軟化而成適宜生長生命的土壤,於是顯出一片青綠,到處洋溢著生命新鮮的氣息。
        再者,各類植物的生命均會結出許多子粒(約十二24),蕃衍不息;象徵神的生命在人身上也會結出生命的果子來(加五22~23;弗五9),叫神得著榮耀(腓一11;羅七4)。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(一)「地要發生」神的田地(林前三9)必須要長出生命的東西來。神的兒女切不可白佔地土(路十三7)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生命的出現,是分別光暗、上下、海地的結果;沒有分別就沒有生命。屬靈生命的開端,也在於各樣事物照著神的心意分別出來。
          (三)「種子」和包著核的「果子」表明生命的延續;信徒活在地上,也當努力傳揚福音,好把神的生命傳遞下去。
          (四)「各從其類」說出屬靈的生命是具有分別的性質的,它不喜歡混亂,只喜歡與同類的生命相交(參林後六14~18)。
          (五)「果子都包著核」說出生命的各種果子是能各傳其種的;愛心能生愛心,喜樂能生喜樂。

【創一12】「於是地發生了青草,和結種子的菜蔬,各從其類;並結果子的樹木,各從其類;果子都包著核;神看著是好的;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於是地生出了青草,和結種子的菜蔬,各從其類,跟結果子的樹,各從其類,果子裡有種子。神看這很好。」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(一)生命的各種現象,乃是根據神的心意和話語而成功的,所以在神眼中是美好的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神喜歡我們能彰顯出祂的生命來(提後一10;腓一20)。

【創一13】「有晚上,有早晨,是第三日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有晚上有早晨,是第三日。」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(一)基督是在第三天復活的(林前十五4)。我們若與基督同死,也必與祂同活(提後二11)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當我們有了第一日重生,和第二日與主同死的經歷,就自然也會有第三日與主同活的經歷(林前十五4;羅六5),而顯出生命的豐盛。重生是叫我們得著生命,但主是要我們得的更豐盛(約十10),所以我們必須有第二日和第三日的經歷。

【創一14】「神說,天上要有光體,可以分晝夜、作記號、定節令、日子、年歲;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說:『天穹要有發光之體來分晝夜;它們要做天象,定節令、日子、年歲;」
    ﹝原文字義﹞「記號」神蹟,證據,兆頭;「節令」時候,節期。
   ﹝文意註解﹞「分晝夜」以地球向日或背日而分。
        「作記號」以日、月、星宿的方位,來定東西南北和時刻。
        「定節令」指春、夏、秋、冬。
        「日子」地球自轉一週為一日。
        「年歲」地球繞日公轉一週為一年。
   ﹝靈意註解﹞「天上」一詞指出我們升天的地位;我們信徒若真和主同死、同復活,就必和主同升天(弗二6)。
        「光體」說出我們信徒屬天的功用。信徒站在升天的地位上,就會顯出如下的功用:
          (一)「分晝夜」就是讓世人看見光明與黑暗的不同(林後六14;羅十三12~13;弗五8)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「作記號」就是在世人面前顯出神的記號和兆頭,使世人看見了我們如同看見了神(創卅三10;腓一20;林前六20)。
          (三)「定節令、日子、年歲」就是在這充滿混亂的地上,維持神的權柄和秩序(林前十四33,40)。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信徒是世上的光,我們的光當照在人前(太五16)。

【創一15】「並要發光在天空,普照在地上;事就這樣成了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要做發光之體在天穹裡,來照在地上;』就這樣成了。」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(一)光體發光,並不是為著它們自己的利益,而是為著普照在地上,把光供給別人的;我們也當為著別人的益處著想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光體離地越高,就照得越廣;信徒越是遠離地,越是與神親近,就越使多人看見我們的光。
          (三)神的話是光的源頭,所以我們要常常留意神的話,只等到光在我們的心中出現發亮(彼後一19)。

【創一16】「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,大的管晝,小的管夜;又造眾星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於是神造了兩個大的發光體:一個較大的發光體來管白晝,一個較小的發光體來管黑夜;又造星辰。」
    ﹝原文字義﹞「造」製造、造作、設立、安置、派定。
    ﹝文意註解﹞「大的光」,就是太陽;「小的光」,則是月亮。
        一般解經家認為,日、月、星辰早在一章一節「起初」時,已經被創造而存在了,但因為神審判地,地面上有非常濃重的水氣和雲霧,致使光線不能正常照射到地上,故顯得一片黑暗。在第一日,神大概是藉太陽來分晝夜(3節)。到了第四日,它們才照神所「派定」(「造」字原文的意思)的位置和自然規律,明確地顯出它們各自的功用。
    ﹝靈意註解﹞日頭豫表基督(瑪四2),月亮豫表教會,眾星豫表個別的信徒(啟一20;腓二15~16;但十二3)。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(一)教會和信徒所以會發光,乃是因為返照主的榮光(林後三18),故我們要常常敞著臉觀看主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當教會荒涼(沒有月色的夜晚)之際,個別的信徒(星)更須顯在這世代中,好像明光照耀(腓二15)。

【創一17】「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,普照在地上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把這些發光之體佈置在天穹,讓它們照在地上」
    ﹝原文字義﹞「擺列」賜給,放置,安排,抹在。
   ﹝話中之光﹞(一)正如光體必須照神所「擺列」的位置和軌道奔馳,才有用處;信徒也須在神旨意的軌道上生活工作,才能為神所用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信徒須先守住屬天的地位,才能發光照明地上的黑暗。

【創一18】「管理晝夜,分別明暗;神看著是好的;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來管晝夜,分別光暗:神看這很好。」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(一)神將「管夜」的權柄託付給教會和信徒們,在此暗夜,我們該當特別注意行事為人,以免被主責備(羅十三12~13)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我們若不能讓世人知道,甚麼是明的,甚麼是暗的,我們就不能討神的喜悅。

【創一19】「有晚上,有早晨,是第四日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有晚上有早晨,是第四日。」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黑夜無論是多麼的深,早晨必將來臨;我們黑暗的境遇總會過去,曙光必將顯現,所以我們不可灰心喪志。

【創一20】「神說,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;要有雀鳥飛在地面以上,天空之中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說:『水要滋生無數的活物,要有飛鳥飛在地上,天穹之中。』」
    ﹝原文字義﹞「滋生」大量生出;「生命的物」活的魂;「雀鳥」會飛的東西;「天空之中」橫越穹蒼。
    ﹝文意註解﹞「水」指洋、海、湖、河。
    ﹝靈意註解﹞「水」象徵死亡的境地。
        『水族』象徵生命不受死亡的侵襲。
        「雀鳥」象徵生命能超越屬地的纏累,而活在屬天的境界中。

【創一21】「神就造出大魚,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,各從其類;又造出各樣飛鳥,各從其類;神看著是好的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就創造大魚、和滋生在水中各樣能行動的活物,各從其類;又創造出各樣有翅膀的鳥兒,各從其類:神看這很好。」
    ﹝原文字義﹞「大魚」身長的動物;「有生命的動物」活的魂。
    ﹝文意註解﹞植物只有外「體」;動物不單有外「體」,也有活的「魂」(「生命」原文)。

【創一22】「神就賜福給這一切,說,滋生繁多,充滿海中的水;雀鳥也要多生在地上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就給它們祝福說:『要繁殖增多,充滿海中的水;飛鳥也要增多在地上。』」
    ﹝原文字義﹞「賜福」稱頌,得福;「充滿」盛滿,滿了。
   ﹝話中之光﹞(一)有生命才有祝福,神不能賜福給那些無生命的東西,所以我們越有活潑的生命,就越多得著神的祝福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在教會中,若只有人外面的活動,而缺少生命的成份,必然得不到神的祝福。

【創一23】「有晚上,有早晨,是第五日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有晚上有早晨,是第五日。」

【創一24】「神說,地要生出活物來,各從其類;牲畜、昆蟲、野獸,各從其類;事就這樣成了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說:『地要生出各種活物:牲口、昆蟲、和地上各種走獸:』就這樣成了。」
    ﹝原文字義﹞「生出」帶出,走出,與十一節的「發生」原文同字;「活物」活的魂;「昆蟲」爬行之物。
    ﹝文意註解﹞「牲畜」指人力所能馴養的動物。
        「昆蟲」包括巨大的爬蟲類。
        「野獸」指人力不能馴養的動物。

【創一25】「於是神造出野獸,各從其類;牲畜,各從其類;地上一切昆蟲,各從其類;神看著是好的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於是神造了地上各種走獸,各種牲口,和地上各種各樣的昆蟲:神看這很好。」
    ﹝文意註解﹞在各種造物的敘述中,一再不厭其煩地提及「各從其類」,可見動植物的「種類」(speices),是出於神的創造,也是神所定規的,永不紊亂。例如人們使馬和驢交配而生騾,但騾不能再傳種。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本章一再說,「神看著是好的」;神對祂所造的,尚且需要察看,可見,祂對我們一切所作的,豈不察看並加以審判?

【創一26】「神說,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,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,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、空中的鳥、地上的牲畜,和全地,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說:『我們要造人,按著我們的形像,照我們的樣式來造;讓他們管理海裡的魚、空中的飛鳥,也管理牲口、以及全地、和爬在地上的各樣爬行動物。』」
   ﹝原文字義﹞「形像」像,形狀,模樣,此字包含可見與不可見、實質與抽象的;「樣式」像,形狀,模樣,此字只指可見的;「管理」統治,管轄,轄制,監管。
   ﹝文意註解﹞「神」原文是單數詞,而「我們」則為複數代名詞;這裏再一次暗示神是三位一體的。
        本節暗示三一神對於創造人,態度相當慎重,為此特地開了一個神格會議。
        「形像」指裏面的性情,包括心思、情感和意志。
        「樣式」指外面的體格。
        神是用地上的塵土「造作」出人的身體(創二7)。
    ﹝靈意註解﹞本節說出神造人的目的有三:1.要人彰顯神;2.要人代表神管理萬物;3.要人對付神的仇敵──爬物(路十18~19)。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(一)「我們要」三個字說出,人乃是神所需要的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信徒該效法基督的模樣(羅八29),在凡事上像神。
          (三)將來有一天,我們必要完全像祂(約壹三2)。

【創一27】「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,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就按自己的形像創造人:按神的形像創造他:創造他們有男有女。」
    ﹝原文直譯﹞「神就照祂的形像創造人,祂照神的形像,創造他;祂創造他們男和女。」
    ﹝文意註解﹞前節是說到神對於創造人的會議,本節是說到神對於創造人的執行。
        「自己的形像」和「祂的形像」是指子神的形像,因為三而一的神中,只有第二位格有形像──基督是神的形像(西一15),所以人乃是照著主耶穌造的。因此亞當乃是主耶穌的像(羅五14)。
        本節的「造」字在原文是「創造」,不是「造作」,因為本節重在指人的靈性,它是神吹氣創造而成的(創二7)。

【創一28】「神就賜福給他們;又對他們說,要生養眾多,遍滿地面,治理這地;也要管理海裏的魚、空中的鳥、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就給他們祝福說:『要繁殖增多,充滿全地,去征服它;也要管理海裡的魚、空中的飛鳥、和在地上行動的各樣活物。』」
    ﹝原文字義﹞「治理」壓制,制服,欺壓;「管理」統治,管轄,轄制,監管。
   ﹝文意註解﹞「治理這地」和「管理...活物」是神託付給人的工作。神在此要人在地上代表祂掌權。
        「管理海裏...空中...地上...」按現代的說法,就是神設立人做海、空、陸軍的統帥。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(一)「又對他們說」這話表明人是神說話的對象,因為只有人有靈,能與神交通,能聽從神的命令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神在造人之前,先造了天地萬物,使人可以享用萬物,一無所缺,可見人是神造物的中心與目的。
          (三)神要人「生養眾多,遍滿地面」這說出人是地存在的意義,沒有人的地是何等的虛空!

【創一29】「神說,看哪,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,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,全賜給你們作食物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說:『看哪,我將全地上結種子的各樣菜蔬、和各樣的樹、樹上有果實結種子的、都賜給你們做食物。」
    ﹝文意註解﹞在人尚未墮落之前,神定規人只吃素。到洪水以後神才准人吃肉(創九3)。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(一)不只人的被造是出於神,並且人的生活、動作、存留,也都在乎祂(徒十七28)。
          (二)我們一切養生的東西都是從神而來,所以我們應當存著感謝神的心來享用。
          (三)一切屬神的人,神不但負責他們的需要,且使他們所得的十分充足,綽綽有餘。

【創一30】「至於地上的走獸,和空中的飛鳥,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,我將青草賜給他們作食物;事就這樣成了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至於地上各樣的走獸、空中各樣的飛鳥、和爬在地上的各樣活物、裡面有生命的、我卻將菜蔬所有的青葉子給他們做食物:』就這樣成了。」
    ﹝文意註解﹞當時禽獸的性情十分馴良,以青草為食物,是在人墮落犯罪之後,才變為弱肉強食。將來到了千年國度,野獸將會馴良如初(賽十一6~9)。

【創一31】「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;有晚上,有早晨,是第六日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神看看他一切所造的都很好。有晚上有早晨,是第六日。」
    ﹝原文直譯﹞「神看祂所造作的一切東西,看哪!都甚好;…」
    ﹝原文字義﹞「甚」大大,很,極。
   ﹝文意註解﹞神在前面幾日只說「好」,而在這裏造了人之後說「甚好」,可見人是神造物的中心,惟有人是真正能滿足神的心意的。
    ﹝話中之光﹞人是神最大的傑作,是神造物計劃的中心,所以我們應當好好守住我們尊貴的地位,不可虧缺了神的榮耀。

叁、靈訓要義

【從六日的復造看信徒重生的經歷】
   一、第一日:因神靈的運行,使神的話得以解開,光照在人的心裏,叫人從黑暗中歸向光明(2節下~5節)
    二、第二日:能夠分別上面的事和下面的事(6~8節;西三2~3)
    三、第三日:與死亡的權勢(海水)有所分別,使心田適於結出生命的果子(9~13節;太十三8)
    四、第四日:守住屬天的地位,發光普照在黑暗的世界上(14~19節;腓二15~16;太五14~16)
    五、第五日:顯出生命的功能,能勝過死亡的環境(「水中」),並超脫屬地的纏累(「飛在地面以上」),過入世而超世的生活(20~23節)
    六、第六日:生命長大成熟,而能彰顯神的形像,在地上代表神執掌權柄(「管理」、「治理」),並對付神的仇敵(「爬物」),使神心滿意足(24~31節)

【神創造的手段】
   一、藉著神的靈──「神的靈運行」(2節)
    二、出於神的話──「神說」(3,6,9,11,14,20,24,26節)
    三、在乎神的手──「神就造出」(7,16,21,25,27節)

【神創造的種類】
   一、按原文字義而分:
        1.從無變為有的「創造」(1,21,27節)
          2.從已有之物「造出」(7,16,25,26,31節)新物品,或給予新的擺設
          3.有如窯匠用泥土塑造器皿,特指神手技藝的「造成形」(二7)
    二、按品類而分:
        1.物質(1節)
          2.生命(21節)
          3.人類(27節)

【神創造的中心和目的】
    一、人類是神創造的中心:
          1.為著造人而特地召開神格會議──「我們要」(26節)
          2.將造物賞賜給人管理並作食物(26,28~29節)
          3.神造好人之後才覺得「甚好」(31節)
    二、神造人的目的:
          1.要人彰顯祂的形像(26~27節)
          2.要人執掌祂的權柄──「管理...治理」(26,28節)
          3.要人對付祂的仇敵──「地上所爬的」物(26節)

── 黃迦勒《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──創世記註解》

參考書目:請參閱「創世記提要」末尾處

※以上內容摘錄自『查經資料大全』,更多相關內容,請上 http://www.ccbiblestudy.org/index-T.ht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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