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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撒迦利亞書】第十三章 [複製鏈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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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7-7-11 11:12:58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壹、內容綱要

【】

貳、逐節詳解

【亞十三1】「那日,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,洗除罪惡與污穢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當那日必有個泉源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出來、以洗滌罪惡與污穢。」
  〔原文字義〕「大衛」受鍾愛的;「家」房屋,家族,家庭;「耶路撒冷」平安的訓誨;「洗除」(原文無此字);「污穢」不潔淨。
  〔文意註解〕「
  〔話中之光〕(一)

【亞十三2】「萬軍之耶和華說:『那日,我必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,不再被人記念;也必使這地不再有假先知與污穢的靈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萬軍之永恆主發神諭說,當那日我必從這地剪除偶象的名字,叫那些名字不再被紀念;假神言人和污穢之靈、我也必從這地除去。」
  〔原文字義〕「除滅」剪除,砍掉,砍下;「偶像」偶像,神像;「記念」記得,回想,回憶;「有」經過,穿越,消除,消滅;「污穢」不潔淨;「靈」靈,風,氣。
  〔文意註解〕「
  〔話中之光〕(一)

【亞十三3】「若再有人說預言,生他的父母必對他說:『你不得存活,因為你託耶和華的名說假預言。』生他的父母在他說預言的時候,要將他刺透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將來若再有人傳假神言,生他的父親或母親就須要對他說:『你不該活著,因為你冒永恆主的名說假話』;生他的父親或母親在他傳假神言時、必將他刺透。」
  〔原文字義〕「生」生產;「存活」活著,保存生命;「託」(原文無此字);「假預言」欺騙,虛假,謊言;「刺透」刺,戳入,刺穿。
  〔文意註解〕「
  〔話中之光〕(一)

【亞十三4】「那日,凡作先知說預言的必因他所論的異象羞愧,不再穿毛衣哄騙人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當那日那些假神言人傳假神言時,個個都必因他所論的異象而蒙羞愧;他們必不再穿毛外衣來欺騙人,」
  〔原文字義〕「先知」發言人,說話者;「羞愧」蒙羞,困窘的,失望的;「毛」毛髮;「衣」披風,外袍;「哄騙」欺騙,令人失望的,失敗,畏縮。
  〔文意註解〕「
  〔話中之光〕(一)

【亞十三5】「他必說:『我不是先知,我是耕地的;我從幼年作人的奴僕。』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他乃是要說:『我不是神言人,我乃是耕地的人;因為我從幼年以來地就是我所有的(傳統:人就使我擁有)。』」
  〔原文字義〕「先知」發言人,說話者;「耕地的(原文三個字)」人,人類「首字」;工作,服事(次字);土地,陸地(末字);「幼年」青年,人生的早期;「奴僕」被買,被持有。
  〔文意註解〕「
  〔話中之光〕(一)

【亞十三6】「必有人問他說:『你兩臂中間是甚麼傷呢?』他必回答說:『這是我在親友家中所受的傷。』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若有人問他說:『你背脊上(傳統:兩手臂之間)這些傷痕是什麼創傷呢?』他就必回答說:『我受擊打的創傷是在我親友家裡得來的。』」
  〔原文字義〕「兩臂」手,腕部;「傷(首字)」擊打,傷害;「親友」愛,朋友,情人;「傷(末字)」打擊,毆打,鞭打,殘殺,殺害。
  〔文意註解〕「
  〔話中之光〕(一)

【亞十三7】「萬軍之耶和華說:刀劍哪,應當興起,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。擊打牧人,羊就分散;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的身上。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萬軍之永恆主發神諭說:『刀劍哪,奮發,以攻擊我的牧民者哦!攻擊那做我同伴的人!我必擊打牧人(與『牧民者』一詞同字)、叫群羊四散!微小者、我也必將手轉過去打他們。」
  〔原文字義〕「興起」興起,醒悟,鼓勵;「攻擊」(原文無此字);「牧人」牧羊人,餵草,看顧;「同伴(原文雙字)」人,勇士,兵丁(首字);夥伴,同伴(次字);「擊打」打擊,毆打,鞭打,殘殺,殺害;「分散」分散,疏散,打碎;「反」返回,轉回;「加在」(原文無此字);「微小者」變得不重要。
  〔文意註解〕「
  〔話中之光〕(一)

【亞十三8】「耶和華說:這全地的人,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,三分之一仍必存留。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永恆主發神諭說:將來此地全部的人其中兩分必被剪除而死去,只有三分之一得以存留。」
  〔原文字義〕「三分之二(原文雙字)」二(首字);口(次字);「剪除」剪除,砍掉,砍下;「三分之一」第三;「存留」留下來,剩下。
  〔文意註解〕「
  〔話中之光〕(一)

【亞十三9】「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,熬煉他們,如熬煉銀子;試煉他們,如試煉金子。他們必求告我的名,我必應允他們。我要說:這是我的子民。他們也要說:耶和華是我們的神。』」
   〔呂振中譯〕「我必使這三分之一經過火,我必熬煉他們,像熬煉銀子;試煉他們,像試煉金子。他們就必呼求告我的名,我就應他們。我要說:『他們是我的子民』;他們個個都要說:『永恆主是我的神。』」
  〔原文字義〕「三分之一」第三;「經火」火;「熬煉」精煉,試驗,熔煉;「試煉」檢查,試驗,證明;「求告」招喚,朗讀,宣告;「應允」回答,回應,說話;「子民」百姓,人民,親屬,國家。
  〔文意註解〕「
  〔話中之光〕(一)

叁、靈訓要義

【】

── 黃迦勒《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──撒迦利亞書註解》

參考書目:請參閱「撒迦利亞書提要」末尾處

本查經注釋是出自《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-查經資料大全》http://www.ccbiblestudy.org/index-T.ht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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